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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辯護

被控妨害性自主時,偵查初期應注意什麼?

收到妨害性自主案件通知時,先停止不必要接觸、保存完整通訊與行程資料,再依時間線準備陳述與證據。

更新 2026年7月10日2 分鐘閱讀張智凱律師

不要直接聯絡對方

面對指控時,急著解釋、道歉、要求撤告或請共同朋友傳話,都可能被理解為施壓、騷擾或影響陳述。除非有明確法律建議,應停止不必要接觸,也不要在社群公開案件內容。

保存完整原始資料

對話應保存完整上下文,不只截取有利片段。通聯、定位、交通、住宿、消費、轉帳、照片與交友平台紀錄,也可能協助還原互動前後經過。不要修改檔案或補做不存在的證據。

依時間線整理記憶

在接觸偵查機關前,可以依日期、地點、在場人與客觀紀錄寫下經過,區分確定記得、依資料推測及已經不確定的部分。誠實不等於在緊張狀態下倉促回答所有細節。

先確認通知與身分

確認承辦機關、案號、案由、到場時間及目前身分,再評估是否需要律師陪同與哪些資料適合提出。相關犯罪構成仍應依中華民國刑法與完整證據判斷。

延伸閱讀:妨害性自主案件如何判斷證據與陳述與律師面對面諮詢,或查看妨害性自主案件辯護服務

本文已移除過往個案結果,僅提供一般偵查與證據保存提醒。

#妨害性自主#刑事偵查#證據保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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